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大同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杨人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人毅违反组织纪律,为谋取人事利益,给予他人财物。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杨人毅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参照正处级非领导职务确定退休待遇,终止其大同市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按程序免去其大同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职务。
杨人毅简历
杨人毅,男,汉族,1956年6月生,山西应县人,农业推广硕士。1974年1月参加工作,197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5月,任大同县委副书记;2001年8月,任天镇县委副书记、代县长;2002年4月,任天镇县委副书记、县长;2006年6月,任阳高县委副书记、县长;2008年8月,任大同县委书记;2011年6月,任大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2017年3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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