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6月3日电据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监委对吉林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崔振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崔振吉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调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要求他人支付、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利用职权违规为他人安置工作;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违规为其实际控制的公司获取国家扶持资金,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获取土地出让金,无偿使用政府出资购买的公共财物;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赌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吞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干预司法、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免除其实际控制公司罚款、违规审批工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和国家重大经济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崔振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泯灭、党性原则全无,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亦官亦商、公权私用,利用手中权力为自家企业攫取巨额经济利益;贪婪腐化、滥权妄为,与私营企业主相互勾结、大搞权钱交易;蛮横霸道、胆大妄为,罔顾群众利益,干预司法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已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严重损害国家利益,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崔振吉开除党籍处分;由吉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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