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2月25日电(扶婧颖)四川省纪委监委网站近日发布两名干部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消息,具体内容如下:
四川省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主任兰文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眉山市委批准,市纪委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主任兰文军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经四川省监委指定管辖,内江市监委对兰文军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兰文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兰文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法纪意识淡薄,“亲”“清”不分,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眉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市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市纪委决定给予兰文军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内江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技术室原四级调研员肖乾堃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四川省纪委监委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对省高级人民法院技术室原四级调研员肖乾堃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经四川省监委指定管辖,宜宾市监委对肖乾堃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肖乾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规经商;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司法审判工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肖乾堃身为党员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法纪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直机关纪工委审议并报省直机关工委批准,省直机关纪工委决定给予肖乾堃开除党籍处分;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宜宾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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