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1月23日电(记者李源)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近日发布两名干部被查处的消息,具体内容如下:
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李天飞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中共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监委对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李天飞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李天飞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2019年1月16日,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天飞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给予其相应政务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德宏州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余麻约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监委对德宏州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余麻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余麻约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做两面人;转移、隐匿违纪违法所得,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职务调整等组织人事方面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财物,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进行钱色、权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机关执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犯罪。
余麻约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的宗旨,毫无党性原则,无视党的纪律和规矩,是典型的“两面人”。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恣意妄为,贪图权色、利益,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2019年1月16日,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余麻约开除党籍处分;由云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