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广安市委原副书记严春风(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德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严春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德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1年至2018年,被告人严春风利用其先后担任宜宾市城市规划局局长,宜宾市翠屏区委副书记、区长,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广安市常务副市长,广安市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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