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12月18日电(记者李源)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近日发布四名干部被查处的消息,具体内容如下:
漯河市源汇区原区委书记马超音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漯河市源汇区原区委书记马超音(正县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安阳市纪委监察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漯河市公安局干河陈分局局长应朝晖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漯河市公安局干河陈分局局长应朝晖(副县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安阳市纪委监察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漯河市交通局原副调研员王新安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漯河市纪委监察委对漯河市交通局原副调研员王新安(副县级)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王新安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他人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非法侵吞公款;与他人共谋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
王新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漯河市纪委监察委会议研究并报漯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新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漯河市工信委原副主任王梅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漯河市纪委监察委对市工信委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市集体工业联社原主任王梅莲(副县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王梅莲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违规滥发津补贴;违规公款旅游。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兼职取酬。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设立“小金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挪用公款。
王梅莲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漯河市纪委监察委会议研究并报漯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梅莲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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