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安徽省公安厅警察训练总队原政委、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原院长殷伟受贿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1996年至2017年,殷伟利用担任安徽省公安厅计算机通信处副处长、信息通信处处长、科技信息化处处长、警察训练总队(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副政委、政委职务期间,接受他人请托,在项目中标、产品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多次非法收受他人送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452.41万元及2000法郎,向他人索取财物人民币90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殷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贿赂,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殷伟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当庭就案件部分事实认定和量刑发表了意见,殷伟在作完最后陈述后,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和部分省政协委员参加旁听。
(陈多润通讯员程丹丹周爽)
殷伟案件回顾——
2018年4月4日,安徽省纪委发布消息称,殷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18年7月18日,安徽省纪委发布消息称,殷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8年7月31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决定以涉嫌受贿罪逮捕殷伟。
2018年10月11日,最高检发布消息称,殷伟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淮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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