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由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司法局、青岛市律师协会联合设立的全国首个“律师参与化解民商事申请再审案件调解中心”在青岛中院挂牌成立。
据介绍,民商事再审案件律师调解中心可对当事人不服民商事生效裁判申请再审的案件开展调解。青岛市司法局、青岛市律师协会会同青岛中院建立律师调解员名册,向社会公开,律师调解员作为中立第三方主持调解,协助纠纷各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争议解决协议。青岛中院选派人员担任程序分流员和调解协调员,负责筛选可供调解案件,协调当事人和律师调解员之间的调解事宜,跟进调解完成的后续工作。除当事人一致同意或法律另有规定的外,调解事项、调解过程、调解协议内容等一律不公开。经调解,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律师调解员应当鼓励和引导当事人即时履行协议。当事人即时履行的,律师调解员应告知再审申请人撤回再审申请。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但不能即时履行,当事人要求出具调解书的,由法院审查制作调解书。律师调解成功一件申请再审案件的,根据案件难易程度、影响大小等,在500元至5000元之间给予律师调解员奖励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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