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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政府考核 考核不合格将被约谈

2018-03-26 16:00 |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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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州省印发了《贵州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这意味着,该省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正式纳入政府考核体系。
《办法》提出,考核工作在贵州省政府领导下,由贵州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负责实施,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落实。考核工作从2017年到2020年,每年开展一次。考核采取分级评分法,基准分为100分,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
《办法》规定,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部门协作不顺畅、欠薪问题突出的;发生5起及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或发生2起及以上因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1起及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或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新闻媒体曝光事件,在全国或全省造成恶劣影响的;省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开展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督查中被通报批评的;在国家对贵州省考核抽查中因存在重大扣分项对贵州省考核结果造成重大影响的,评定为C级(不合格)。
对考核等级为A级的,由省领导小组予以通报表扬;对考核等级为C级的,由省领导小组对该政府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被约谈政府应当制定整改措施,并在被约谈后两周内提交书面报告,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
另外,《办法》还强调,对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谎报造成考核结果失实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监管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严肃追究党政一把手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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